贵司下属公司涉诉讼,标的金额很小很小,却公告;公司最近几个月连续中标数十起,却不坑声?这是在打压股价吗?有什么企图吗?另外,即使不到披露金额,你披露了等于是发个工作简报吗,也没什么!强烈要求董秘学学万达院线的信息披露方式,每周或每月定期发布《工作简报》,证监会是鼓励多和市场沟通的!要主动性披露!与市场交心、交流。
您好,感谢您的关注。鉴于每年的第二季度为高校进行信息化建设或升级改造的高峰期,公司连续中标多个学校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属正常的经营活动及结果。根据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及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-日常经营重大合同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公司相关日常经营中的中标、产品销售或相关销售合同的订立等未达到披露标准。公司会借鉴相关行业及公司的经验,增加投资者获取公司日常经营信息的途径。谢谢!